旅游者参团告知书:
尊敬的贵宾:
欢迎您参加本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!为了确保您旅行安全和顺畅,旅行社就旅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安全事项向您提示与告知,请您务必仔细阅读。预祝您旅行愉快!
一、为确保旅游者的权益,向旅行社支付的所有款项(团费、保证金等),请务必转至“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”的企业账户(可通过POS机刷卡、银行转帐等),切勿缴纳现金或转款至旅行社员工私人账号,否则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二、不适合参团旅游的人士
1、出行前建议您做必要的身体检查,患病者必须治疗痊愈后再参团出游,请慎重选择适合本人出游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方式。
2、旅游者购买、接受旅游服务时,应当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;如隐瞒实情,旅行社有权依据《旅游法》随时解除合同并由旅游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;若参团后发生事故的,依法由旅游者承担后果。
3、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人士,请切勿报名参团:
(1)传染性疾病患者,如活动期肺结核、伤寒等传染病人;
(2)脑血管疾病患者,如脑栓塞、脑出血、脑肿瘤等病人;
(3)精神疾病患者,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;
(4)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;
(5)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;
(6)心理疾病,如抑郁症等;
(7)其他影响正常出游的疾病。
4、年龄较大或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等人士,不适宜参加高原、野外、长途等旅游线路。
5、患有传染病、精神病等人士如在参团后有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事件发生,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三、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
1、旅游出行前建议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2、参加出境旅游,根据出境目的地和客人资料情况,旅行社会根据旅游目的地国家(地区)驻内地使领馆(签证机构)的要求,通知您在出发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出境游保证金,请您按期全额交纳并保管好旅行社开具的收据。如期回国后,旅行社会将您的保证金如数退还;如您发生脱团、离团、滞留或未如期回国的情况,属于违法行为,旅行社将按照双方签订的《出境旅游合同》约定处理(注:保证金与使馆要求的财产证明无关,与是否获得签证无关)。
3、涉及到须核销护照(签证)的客人,请于回团后将护照、全程登机牌交给领队,以便旅行社前往领事馆核销护照;领事馆核销护照(签证)会抽取面试,前往面试的交通费用将由客人自理,请各位贵宾在回国后的10天内尽量不要外出。如因不配合领事馆销签而引起被欧盟等国家列入黑名单等责任自负;同时给旅行社带来的影响,旅行社也将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责索赔。
四、出团前准备事项
(一)根据当地气候准备应时用品
1、请酌情备好衣物、旅游鞋、防晒霜、太阳帽、晴雨伞、墨镜、雨鞋等物品。
2、因各国(地区)的环保规定或习惯,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、拖鞋,建议自备。
(二)提前检查身体,自备药品
1、需要日常用药者,出游时请携带足够的药物。
2、为防止水土不服或轻微意外,请自备急救用品及常用药品,如创可贴、晕车药、止泻药、防蚊药等。
(三)未成年人及长者请填写好由旅行社配发的《紧急联系卡》并随身携带,以备急用。
(四)请密切关注出团通知,谨记集合时间和地点,带齐相关证件,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。
(五)持外国护照人士或港澳台同胞,请务必事先确认本人持有的证件(如护照、身份证、回乡证等)能否顺利前往或途经的国家(地区)。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出入境、登机或延误的,一切后果自行承担。